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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個步驟完美重淨化天氣應急機制,做好全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響應任務,進步重淨化天氣預警預報、應急響應才能和環境精細化治理程度,減輕重淨化天氣對公眾生產生涯的影響水平,保證公眾身體安康和社會穩定,江西省新余市生態環境局11月1日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新余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佈告,詳情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新余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佈告
為進一個步驟完美重淨化天氣應急機制,做好全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響應任務,進步重淨化天氣預警預報、應急響應才能和環境精細化治理程度,減輕重淨化天氣對公眾生產生涯的影響水平,保證公眾身體安康和社會穩定,根據《關于進一個步驟優化重淨化天氣應對機制的指導意見》(環年夜氣〔2024〕6號)以及《江西省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贛府廳字〔2024〕23號)相關任務請求,我局結合本市實際,在原《新余市空氣重淨化日應急計劃》的基礎上,制訂《新余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的方法提出反饋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30日。
聯系人:邱呈東,聯系電話:6425059;
電子郵件:1776372562@qq.com;
地址:新余市仰天崗西年夜道1518號,郵政包養站長編碼:338000。
附件:新余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
新余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
(征求意見稿)
1總則
1.1編制目標
為進一個步驟完美重淨化天氣應急機制,做好全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響應任務,進步重淨化天氣預警預報、應急響應包養網比較才能和環境精細化治理程度,減輕重淨化天氣對生產生涯的影響水平,保證公眾身體安康和社會穩定,依照生態環境部及省生態環境廳統一請求,結合本市實際,在原《新余市空氣重淨化日應急計劃》的基礎上,制訂《新余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國民共和國年夜氣淨化防治法》《中華國民共和國突發事務應對法》《國務院關于印發的告訴》《國家突發環境事務應急預案》《生態環境部等十五個部門關于印發的告訴》《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個步驟優化重淨化天氣應對機制的指導意見》《江西省年夜氣淨化防治條例》《江西省突發事務應對條例》等相關法令法規及有關文件,參照《江西省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重淨化天氣的預警和應急處置任務。
本預案所指的重淨化天氣,是指根據原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包養網VIP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年夜于200,即空氣質量指數達到5級(重度淨化)及以上淨化水平的天氣。
1.4預案體系
樹立全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各縣(區)當局、管委會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轄區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
市當局各相關部門及各縣(區)當局、管委會相關部門根據職責,結合本預案,制訂應急預案或應急任務手冊,納進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按規定編制相應的單位應急預案。
1.5任務原則
(1)包養留言板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證公眾身體安康作為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的出發點,加強日常監測與治理,強化預警、預防任務,最年夜水平下降重包養網淨化天氣形成的迫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完美統一的重淨化天短期包養氣應急指揮系統,依照包養中間區域淨化水平,統籌實施中間區域預警和響應。各縣(區)、管委會在市當局的統一指揮下,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
(3)科學預警,及時響應。加強全市重淨化天氣監測預警任務,及時準確掌握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科學發布重淨化天氣預警信息。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采取與預警級別對應的應急響應辦法。
(4)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在市當局統一領導下,樹立健所有的門聯動協調機制,充足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綜合采用經濟、法令以及需要的行政手腕協同做好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完美信息公開軌制,進步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及參與意識。
(5)分級管控,精準減排。針對分歧管理程度和排放強度的工業企業,凸起重點,精準實施差異化管控,持續推動行業管理程度整體升級,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2組織指揮體系
2.1市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在市當局統一領導下,成立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并接收省重包養站長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指導、調度。
2.1.1市指揮部組成
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當局分擔生態環境任務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當局分擔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造委、市教包養網導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路況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融媒體中間、市衛生安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投控集團、市氣象局、新鋼公司、電信新余分公司、移動新余分公司、聯通新余分公司,各縣(區)當局、管委會等單位負責同道組成。根據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的需求,需要時增添有關市級單位和部門負責同道為市指揮部成員。具體職責分工見附件3。
2.1.2市指揮部重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重淨化天氣防治和應對任務的決策安排;
(2)組織編制、修訂市級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研討制訂全市重淨化天氣防治、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的政策辦法;
(3)組織實施全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指導各縣(區)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市級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訂;
(4)接收省指揮部指導、調度,做好重淨化天氣預警、響應、總結評估等信息上報任務,共同全省、跨區域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
(5)指揮、協調中間區域重淨化天氣的應急響應任務,催促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當局、管委會重淨化天氣應急辦法的落實情況;
(6)組織開展重淨化天氣應急專家組、應急隊伍的建設治理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證等任務。
2.1.3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簡稱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承擔市指揮部日常事務任務,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分擔年夜氣淨化防治任務的局領導擔任。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重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市指揮部有關重淨化天氣防治、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的決策安排;
(2)承擔市指揮部的應急值守任務;
(3)根據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按期或不按期組織召開形勢剖析會議,提出預警建議和應急辦法;
(4)制作市級重淨化天氣預警信息,并按法式進行審核;
(5)共同相關部門開展重淨化天氣應急新聞發布任務;
(6)根據市指揮部安排請求,組織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對各縣(區)、各部門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監督檢查和考察;
(7)承辦各縣(區)在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中需求市指揮部協調、聲援的具體事項;
(8)組織開展重淨化天氣應急演練、宣教培訓;
(9)負責聯系市重淨化天氣應急專家組,樹立市級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聯絡網絡;
(10)組織對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進行總結評估;
(11)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應各自制訂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或應急任務手冊,并組織實施好以下任務:
市生態環境局承擔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職能;牽頭編制修訂市級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重淨化天氣預警預報剖析會商,及時發布監測預警預報信息;聯合其他成員單位開展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氣象局負責開展空氣淨化氣象條件預報任務;根據與市生態環境局的會商機制,聯合開展空氣質量預報和重淨化天氣預警;根據天氣條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實際任務部門做好全市重淨化天氣應對的信息發布、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任務。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發展改造委負責催促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制訂重淨化天氣電力保證計劃,并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教導局負責制訂并落實重淨化天氣中小學和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及停課實施預案。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催促指導重點排污企業落實應急減排辦法。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公安局負責制訂并落實重淨化天氣機動車限行實施預案。催促年夜型群眾性活動的舉辦者進行平安風險預測或許評估,指導承辦者完美平安任務計劃;對于縣級以上處所當局確定限制或許制止燃放煙花爆仗的,催促各縣(區)做好相關包養網任務。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財政局負責保證開展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市本級所包養需經費,每年從環保專項中設定需要的重淨化天氣應對的經費,用于應急裝備采購、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收入。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訂并落實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把持實施預案。對建筑工地內非途徑移動機械的減排辦法監督檢查,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城管局負責制訂并落實途徑揚塵、餐飲油煙、露天燒烤、焚燒渣滓落葉等城市淨化把持實施預案,負責依照預警分級請求發布局屬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復工指令,并實施監督治理;制訂落實渣土運輸車輛應急減排辦法。催促、指導、檢查各縣區城管部門對建設工地的執法處罰;對城市建成區露天焚燒渣滓、落葉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對城市建成區范圍餐飲油煙淨化、露天燒烤整治;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應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許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辦法,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餐飲業經營者依法予包養甜心網以行政處罰,有用查處油煙淨化行為。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路況運輸局負責加至公共路況保證力度。催促涉大批物料運輸單位(日載貨車輛進出20輛次及以上)制訂并落實路況運輸源頭管控預案。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制訂并落實農作物秸稈綜合應用技術實施計劃。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商務局負責催促加油站錯峰卸油,共同對加油站油氣收受接管進行排查。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融媒體中間共同市委宣傳部做好重淨化天氣應對的宣傳報道的協調任務,保證重淨化天氣應急期間應急宣傳任務。依照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請求,以電視流動字幕等情勢向轄區居平易近佈告重淨化天氣應急預警信息。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衛生安康委負責制訂并落實重淨化天氣衛生應急行動預案。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應急局負責協助做好重淨化天氣突發事務應急處置任務。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年夜油品質量檢測和查處力度,催促燃煤鍋爐應用單位加強治理。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投控集團負責制訂并落實管轄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把持實施預案。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鋼公司依照重淨化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請求落實限產、停產辦法包養。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電信新余分公司、移動新余分公司、聯通新余分公司保證重淨化天氣應急期間通訊暢通。依照市委宣傳部請求,以短信等情勢向轄區居平易近佈告重淨化天氣應急預警信息。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各包養網縣(區)國民當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重淨化天氣應對的組織包養領導和應急處置任務,參照省、市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情勢,成立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完成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年夜市平易近、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各界積極行動起來,自立減排、配合承擔防治空氣淨化的社會責任。
2.3專家咨詢機構
全市各級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根據需求設立專家組,為重淨化天氣應對任務供給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3後期準備
3.1修訂應急減排清單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匯總編修全市重淨化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并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向社會公開。指導各縣(區)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評級和重淨化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編制任務。清單須包含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排放源的基礎信息和相應預警級別下的減排辦法。
各縣(區)按請求完成重淨化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任務,持續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將修訂的重淨化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3.2制訂部門應急實施預案
市年夜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編制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或應急任務手冊,做到響應職責清楚、辦法精準、可操縱性強。
3.3制訂企業減排預案
納進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應制訂“一廠一策”應急減排預案,載明企業重要生產工藝流程、重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淨化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途徑移動機械),并確定分歧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辦法,明確具體停限產裝置、工藝環節和各類關鍵性指標,做到企業應急減排辦法“可操縱、可監測、可核對”。對生產工序簡單,重淨化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全廠停產、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只制訂“重淨化天氣應急減排公示牌”。
4監測與預警
4.1監測與預報
(1)市、縣(區)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要樹立完美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氣象監測網絡,樹立信息資源交換機制,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2)市、縣(區)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實施空氣質量和氣象日常監測,同時做好數據搜集處理和現狀評價;對發生在本轄區外、有能夠對本轄區形成重淨化天氣的信息進行搜集和匯總,為應急預警、響應任務開展供給決策依據。
(3)市、縣(區)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要樹立會商研判機制,對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進行預報,向本級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提出預警建議。
4.2會商
市、縣(區)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做好重淨化天氣預警會商任務。預測能夠出現重淨化天氣時,應及時發起會商。
中間區域聯動預警和市級預警響應期間應增添會商頻次,需要時請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任務人員、專家組集體參與會商。
4.3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個步驟優化重淨化天氣應對機制的指導意見》《江西省重淨化天氣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依照環境質量預測結果、空氣淨化水平、重淨化天氣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重淨化天氣預警由低到高分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4.4預警條件
(1)縣(區)級預警。經監測預測,轄區范圍內出現或將出現合適分級預警條件的重淨化天氣時,各縣(區)啟動相應級別預警。
(2)中間區域預警。綜合考慮氣象、地形、淨化傳輸等特點原因,渝水區、高新區、仙女湖區為年夜氣淨化防治重點區域,將其劃定為重淨化天氣應對中間區域(全文統稱中間區域)。經監測預測,中間區域出現或將出現合適重淨化天氣預警條件時,由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根據預測預報情況啟動相應級別的中間區域預警。
(3)市級預警。經監測預測,全市范圍內出現或將出現合適分級預警條件的重淨化天氣,啟動相應級別的市級預警。
4.5預警發布
(1)市級預警信息發布:黃色預警信息由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主任同意后發布;橙色預警信息由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主任審核后,報市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發布;紅色預警信息由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主任審核,經市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報請市長簽發后發布。
(2)中間區域預警信息發布:由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主任同意或其授權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副主任同意后發布。
(3)縣(區)級預警信息發布:由縣(區)當局、管委會確定。
縣級以上當局通過突發事務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12379預警信息發布專號,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原則上應提早48小時及以上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應明確預警級別、啟動時間、應急響應區域范圍、響應級別和響應辦法等。
4.6信息報送
4.包養情婦6.1信息報送請求
縣(區)級預警信息發布后,有關縣(區)當局、管委會應及時向市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報告。
中間區域、市級重淨化天氣預警信息發布后,市重淨化天氣應急辦應及時向省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報告。
4.6.2信息報送內容
重淨化天氣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終報。初報中應包含發生重淨化天氣城市的預警級別、重要淨化物、采取的應急辦法等內容。續報在初報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后天天報送,內容包含預警級別變化情況、采取的應急辦法和獲得的後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后報送,內容包含應急響應終止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辦法後果評估情況、下一個步驟任務計劃等。
4.7預警辦法
當發布黃色預警后,應及時通過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前言向受影響區域公眾發布新聞,告訴公眾主動采取自我防護辦法。提出針對分歧人群的安康保護和出行建議,特別是提示易動人群做好防護。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后,應在采取黃色預警辦法的基礎上,請求值班人員24小時上崗、堅持通訊暢通,加強監控,對重淨化天氣能夠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及時作出預測預報,增添向社會公眾發布佈告的頻次。
4.8預警調整息爭除
市、縣(區)重淨化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加強跟蹤剖析,預警信息發布后,應急響應前,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發生變化,與預警信息不符的,應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等級或撤消預警。應急響應后,當空氣質量預測結果或監測數據達到更高預警等級時,應盡早進步預警等級。當預測未來空氣質量改良到響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將持續36小時及以上時,應下降預警等級或解除預警,并提早發布信息。
預警調整息爭除法式與發布法式分歧。
5應急響應
5.1響應原則
依照屬地治理原則,重淨化天氣區域范圍內的縣(區)當局、管委會依照有關規定周全負責本轄區內的應急響應任務。需要時,市當局給予指導、協調和聲援。
5.2市級應急響應
市級預警發布后,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即依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根據預包養網比較警等級敏捷開展應急響應,采取以下一項或幾項辦法:
(1)召開市指揮部會議,研討安排年夜氣重淨化防控和應急響應辦法。
(2)告訴年夜氣重淨化區域范圍內的各縣(區)當局、管委會,實施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各縣(區)當局、管委會可根據縣(區)級監測結果,先行啟動縣(區)級應急響應。
(3)市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敏捷組織年夜氣重淨化區域范圍內的各縣(區)相關部門落實各項應急辦法并對執行情況開展催促檢查。
(4)市指揮部派出現場任務組和技術氣力,赴年夜氣重淨化區域指導應急處置任務,催促檢查淨化減排辦法的落實情況。
(5)協調年夜氣重淨化區域周邊縣(區)實施相關應急處置辦法,并做好監督檢查。需要時,與相鄰地市進行協調、溝通,采取相應應急處置辦法。
(6)及時評估淨化減排辦法的後果,并根據監測情況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辦法。
5.3中間區域應急響應
中間區域聯動預